首页 » 耐材资讯 » 耐材说

耐火砖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的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 2020-05-19 08:35:02    阅读量(451)    作者:

GB/T16546—1996规定了耐火砖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的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致密和隔热耐火砖。

一、包装

(1)耐火砖的包装是指该产品的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定义按GB4122的规定。

(2)包装形式分4种,托盘、木箱、瓦愣纸箱和集装箱,见表1。根据用户要求,可以选择其他有效的包装形式。

表1 耐火砖包装形式

(3)产品经检验,符合产品标准或由供需双方确定技术条件后,才能按品种、牌号、砖形尺寸分别进行包装。

(4)包装前,根据砖形尺寸、订货数量设计制品堆码示意图,同时考虑衬垫及防雨、防潮材料。

(5)重要用途产品,如髙炉、焦炉、炼钢转炉、玻璃熔窑等用耐火制品,根据需要,按制品砌筑部位、层次编号,进行组合包装。包装箱内附有装箱单。

(6)易碎、易损及高档耐火制品,必要时,逐块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

二、标志

(1)专门用途耐火制品应逐块标记,普通用途制品由供需双方确定。

1)可采用模压、颜料标记制品的品种、牌号、砖号、等级等。颜料标记应牢固,颜料不应与制品发生任何化学反应。

2)耐火砖上标记位置,一般应标在非工作面上,或按需方要求。焦炉用耐火制品应标记在砌筑面或燃烧面上。

(2)每个包装件应有清晰标志,且置于明显位置。

(3)包装件上标志内容:

1)制造厂名、厂标;

2)产品名称、注册商标;

3)产品标准编号、牌号、等级、砖号、数量;

4)包装件的序号、质量(毛重、净重);

5)制造日期、批号;

6)防雨、防潮标志;

7)小心轻放、起吊标志;

8)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

(4)产品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191的规定。

(5)产品运输包装收发标志应符合GB6388的规定。

三、运输

(1)耐火制品必须包装才能运输。

(2)运输应验明包装件没有破损且梱扎完好。

(3)运输工具应安全、牢固、洁净,具有防雨防潮设施。

(4)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和抛掷。

(5)批量产品或批量较大的产品包装件,宜采用集装箱运输。

四、储存

(1)制品经检验符合产品标准后,储存在带盖仓库内;不得受潮、雨淋。

(2)耐火制品的堆放应保证质量、平稳安全、便于清点、搬运、铲运、吊运操作。

(3)耐火制品的堆放应按品种、牌号、砖号和等级分别进行堆放。并标明牌号、砖号、批号、生产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4)未经包装的耐火制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9m;包装件叠放高度不得超过4.8m,但托盘塑封包装叠放高度不宜超过3m。

免费获取耐火材料解决方案
窑炉耐材问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编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核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书面发函至本公司,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企业积分榜
  • 最新入驻企业
  • 金川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厦门伊格瑞实业有限公司
  • 三亚蒙牧贸易有限公司
  • 山东向上金品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创岛热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贝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龙亿粉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龙亿粉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南通纳思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推广部
  • 苏州秋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 客服热线
  • 0371-85801188
  • 邮箱:znhclw@sina.com
  • 工作日9:00-18:00

(c)2008-2016 ZNHCL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全联盟安全网站110报警服务B2B行业公约

豫公网安备 41018302000262号


备案号:豫ICP备16003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