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印发:《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19-04-20 08:21:00 阅读量(6673) 作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现将《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您,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6日
4月16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印发了《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试行)方案。涉及到了各行各业。其中有关耐火材料行业所实施的细则如下所示: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耐火材料、棕刚玉、白刚玉、珍珠岩、磨料及磨具行业。主要参照《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GB12434-2008)、《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ACRI0006-2018)、《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11-2018)、《清洁生产标准镁质耐火材料行业》(DB21/T2051-20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及其他相关标准制定,为促进生产精细化管理,加快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标杆企业,控制耐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生产清洁化。
一、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基础指标
(一)无组织排放产污环节治理
(二)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全市耐火材料企业均要建设分表计电监控系统,具备联网条件,实现数据上传。
(三)建立企业长效管理机制
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鼓励性指标
鼓励性指标是申报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的必要条件,是工业企业绿色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但不作为强制性要求,所有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觉自愿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总量。
除了上述耐火材料行业外,该细则还对钢铁企业、电力热力企业、水泥企业、铸造与设备制造企业、商砼企业、陶瓷企业、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炭素企业、建材企业、采矿企业等行业做出了详细的治理实施细则。具体可查阅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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