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耐火浇注料如何养护与脱模?
发布日期: 2018-10-27 15:44:41 阅读量(474) 作者:冬季耐火浇注料施工后的养护与脱模应如何进行?
1.1耐火浇注料施工后应在暖棚内按常温的养护规定养护。耐火浇注体养护期间不得受外力、振动及承受荷载,养护温度应稳定。
1.2耐火浇注料初凝前,宜将外露表面二次抹压处理,并应覆盖塑料薄膜和保温材料,拆模时一并拆除。
1.3采用不同水泥配制的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时,初凝后应根据水泥性能按表1选择养护制度及时养护。
表1 用不同水泥配制的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的养护制度
注铝酸盐CA-50水泥耐火浇注料不宜直接通蒸汽养护,环境温度不宜超过25℃;
2蒸汽养护制度:升温一恒温一降温的时间宜为4h〜10h〜4h,升温速度宜为10℃/h〜15℃/h,不得超过20℃/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40℃/h。
1.4暖棚法宜采用蒸汽排管、电热器等加热器加热棚内空气,养护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养护期间应监测暖棚内的相对湿度并采取增湿措施,保证浇注体表面湿润。
1.5整体浇注的耐火浇注体采用暖棚法养护时,升降温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表面系数大于或等于6时,升温速度不应超过15℃/h,降温速度不应超过10℃/h;
b表面系数小于6时,升温速度不应超过10℃/h,降温速度不应超过5℃/h。
1.6采用蓄热法养护时应保温,边棱凸角部位的保温层厚度应为大面部位的2倍〜3倍。养护期间应防止失水。
2.1非承重模板应在耐火浇注体强度能保证其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拆除,承重模板应在耐火浇注体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方可拆除。
2.2耐火浇注体经养护完毕后,应及时烘炉。
2.3耐火浇注体经养护完毕后不能及时烘炉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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