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热风炉系统炉体及热风管道灌浆(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26 09:24:13 阅读量(378) 作者:泉州闽光炼铁厂热风炉系统炉体及热风管道灌浆(第三次招标)
工程
招标编号:QZMG-JDW20092201C
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热风炉系统炉体及热风管道灌浆(第三次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建设规模: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炉体及管道开孔,压浆料供货及施工等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如有):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良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有下列条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612010400024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QZMG-JDW20092201C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1月26日至 12月 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到泉州闽光 企业管理科 购买招标文件。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15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企业管理科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5日上午10:00在泉州闽光行政楼三楼企业管理科会议室开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
联系人: 泉州闽光企业管理科
电 话: 0595-68869033
传 真: 0595-6886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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