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攀钢冶金材料西昌分公司耐材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 2020-07-07 15:10:12 阅读量(2257) 作者: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分公司采购的冶材公司西昌分公司 2020 年 3 季度铁水罐总包项目耐材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冶材公司西昌分公司 2020 年 3 季度铁水罐总包项目耐材招标采购。
交货时间:20200720 至 20200930。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资质及注册资金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三证合一等复印件。
如标的物涉及环保、安全、危化品等需要资质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 200 万元。
3.为保证委托方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使用要求,未在委托方供应过该品种的投标方投标:需提
供近 3 年内的同类产品的销售发票方可参与投标;
二、履约能力要求:
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资源、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
管理能力。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仅接受生产型企业参加投标。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7.本标中的支付方式及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0-07-06 20:59 至 2020-07-14 14: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7-14 14: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枣子坪
邮 编: 617023
联 系 人: 姜毅
电 话: 0834-6231387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李永驰
电 话: 0812-3381892
一、重要说明
技术要求:
一、铁水罐整体工作层浇注料:
1、Al2O3≥65%,烘干体积密度(110°C×24h)≥2.50g/cm3,烘干线变化率(110°C×24h):-0.2~0.2%,烘干耐压强度(110°C×24h)≥30MPa,烘干抗折强度(110°C×24h)≥7.5MPa,初凝≥45min,终凝≤240。
2、外观:产品中不得有影响作业的异物(如混泥土块等),如连续发现两次异物,考核5000元。同一批次发现三次异物的,该批次材料做退货处理。如需冶材公司处理的,则处理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承担相应考核。
二、铝镁浇注料:
1、Al2O3≥70%,MgO≥8%,烘干体积密度(110°C×24h)≥2.65g/cm3,烘干线变化率(110°C×24h):-0.4~0%,烘干耐压强度(110°C×24h)≥30MPa。
2、外观:产品中不得有影响作业的异物(如混泥土块等),如连续发现两次异物,考核5000元。同一批次发现三次异物的,该批次材料做退货处理。如需冶材公司处理的,则处理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承担相应考核。
三、铝镁火泥:
Al2O3≥53%,MgO:28~32%,耐火度≥1780°C,粘结抗折强度(110°C×24h)≥1.0MPa;粒度:180目筛下部分≥95%,大于0.5mm的不准有;产品的外观为散状、不结块,无其他杂物混入。
四、铁水罐罐底浇注料:
1、理化指标:Al2O3≥70%,烘干体积密度(110°C×24h)≥2.65g/cm3,烘干线变化率(110°C×24h):-0.4~0%,烘干耐压强度(110°C×24h)≥45MPa。
2、外观:产品中不得有影响作业的异物(如混泥土块等),如连续发现两次异物,考核5000元。同一批次发现三次异物的,该批次材料做退货处理。
五、理化指标、粒度、包装、外观任意一项未能达到要求,需冶材公司处理的,则处理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承担相应考核如需冶材公司处理的,则处理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承担相应考核。
六、所有产品应同时满足使用单位功能验收要求。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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