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发布《关于调整耐材企业2019-2020年秋冬季污染减排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8 14:51:40 阅读量(1026) 作者:张红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评价成果应用的通知》要求,依据《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 2019—2020 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19〕219 号)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密市 2019—2020 年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停产 2 个月耐材企业减排措施调整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 2019 年 11 月 27 日、12 月 27 日前通知到每个企业,在 2019 年 12 月 1 日、2020 年 1月 1 日前要求耐材企业清空窑炉,所有生产线停产到位,对主要生产设备粘贴封条,并切断生产用电。各耐材企业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见附件)落实停产。
二、耐材企业在生产期间,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市科工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大现场督查巡查力度,凡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产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并由市环境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三、对绿色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靠前企业减排措施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如下发新的耐材企业管控措施和与此通知有冲突的,按照最新管控措施执行。
四、市环境污染防治专责督导组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停产的企业停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编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核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书面发函至本公司,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