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3-06 17:24:35 阅读量(510) 作者: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71-4825208
附件:1.产能置换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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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 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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