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窑炉用耐火砖、浇注料施工都需要符合哪些国标及石化标准?
发布日期: 2019-01-12 09:38:35 阅读量(653) 作者:张红
石油化工窑炉用耐火砖在施工中,其施工质量是窑炉运行的关键。在施工中,必须要符合国家及行业制定的相关标准,以保障施工质量,达到窑炉长期安全运行。以下是耐火砖施工中需要参考并符合的标准:
1、耐火砖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5546规定,外观及断面的检验方法应符合GB/T10326规定,尺寸允许偏差及外观应符合《SHT 3534-2012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3条相应的产品标准。
检验数量:按《SHT 3534-2012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3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2、耐火泥浆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5545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a)包装应采用防潮袋,包装袋上应标明制造厂名、地址、厂标、产品名称、商标、产品牌号、等级、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储存条件、防雨防潮标志等;
b)单件质量偏差不得大于2%;
c)包装不得破损,内装材料不得撒漏,也不得有结块。
检验数量:总量的0.1%,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质量检查。
3、耐火浇注料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5545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a)包装应采用防潮袋,包装袋上应标明制造厂名、地址、厂标、产品名称、商标、产品牌号、等级、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储存条件、防雨防潮标志等;
b)结合剂和集料宜分开包装,单件质量偏差不得大于2%;
c)隔热料含水率不得大于5%;
d)包装不得破损,内装材料不得撒漏、也不得有结块。
检验数量:总量的0.1%,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资料,质量检查。
4、金属锚固件的外观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按《SHT 3534-2012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7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5、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5545或GB/T15546规定,尺寸允许偏差及外观应符合GB/T3003的规定。
检验数量:按《SHT 3534-2012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6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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