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菱镁矿山企业矿石处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27 08:47:14 阅读量(955) 作者:找耐火材料网9月26日,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菱镁矿山企业矿石处置意见的通知。其通知的核心是规范矿山开采,实现总量的控制。
关于总量的核算,要求各矿山企业必须在10月15日前将原有的矿石运至计量站之外,通知还对3点特殊情况做了要求:
1、有下游加工企业的,运至其加工企业。
2、无下游加工企业的,可在海城域内自行销售。
3、销售不了的,可自行安排存放地点。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菱镁矿山企业矿石处置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经市菱镁资源整合工作组研究,现就矿山企业原有矿石如何处置通知如下:
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0月15曰零时起,正式对各矿山企业的矿石开采实施计量,为此各矿山企业务必于2008年10月15日零时前,自行将原有矿石运至计量站之外,其中,有下游加工企业的,矿石运至其加工企业;无下游加工企业的,矿石可在海城域内自行销售,暂时销售不了的,自行安排存放地点。如逾期原有矿石未能运至计量站之外的,该矿石量将计入矿山企业年度开采总量。
特此通知。
海城市菱镁资源整合工作组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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